部门职责 |
具体任务工作 |
1.贯彻落实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指示、决定和部署。 |
(1)贯彻落实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指示、决定、部署。 |
(2)抓好部门党建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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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做好部门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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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编制工作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;制定部门工作计划;撰写部门工作总结;做好部门档案管理、资产管理、新闻撰写、会议接待及活动组织等日常管理事务。 |
(1)负责编制学校实训室(基地)建设规划并提交学校审定通过。 |
(2)负责制定、完善、贯彻实施实训室(基地)建设与管理、以及部门规章制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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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负责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、撰写部门工作总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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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做好部门档案管理、资产管理、新闻撰写、会议接待及活动组织等日常管理事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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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实训室(基地)建设工作 |
(1)负责根据学校实训室(基地)建设规划、运行状况、实际需求编制年度建设维护计划,协调各院(部)编制、审核各实训室(基地)建设维护预算(仅含设备、耗材)并汇总提交财务处,经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计划分步实施;汇总各实训室(基地)基建维修需求统一报基建处、总务处落实执行。 |
(2)负责协调院(部)及相关职能处室对各实训室(基地)建设项目进行校内外论证(非“三重一大”项目仅需进行校内论证环节)、采购立项、招标、合同签订、验收、培训、付款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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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负责协调基建、总务、图信中心、资产处、保卫处对各实训室(基地)进行场地、设施设备、网络等日常维修维护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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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负责学校实训室(基地)建设工作总结撰写、档案管理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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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实训室(基地)管理工作 |
(1)负责构建学校实训室(基地)管理体系,制定、完善、贯彻执行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(基地)管理办法》。 |
(2)负责学校实验员、实训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,配合组织人事处开展定岗、定编、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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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负责协调院(部)及职能处室对全校实训室(基地)实施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,涵盖人员、设备、耗材、安全、环境卫生、文化建设、共享调度、利用率监测、对外服务等各个方面,达到规范管理、提高效益的目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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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负责指导院(部)积极开发实训项目等工作,协助教务处、质量监控处(督导室)开展实训教学过程督查并及时反馈,有效提升实训教学质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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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负责实训室(基地)信息统计数据上报、工作总结及案例撰写、档案管理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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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工作 |
(1)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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